招生政策
北京物资学院 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 2025-05-23     点击数:280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本科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学校决定继续开展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北京物资学院是一所以物流和流通为特色,以经济学科为基础,以管理学科为主干,经、管、理、工、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的前身是国家物资部门1963年成立的北京经济学院物资管理系,1980年建校,先后隶属于国家物资总局、物资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划归北京市管理。学校位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核心区域,地处古老的京杭大运河源头,交通便利,地铁6号线直达学校。学校文化底蕴深厚,环境优美宜人,是北京市授予的“美丽校园”、“文明校园”和“花园式单位”。

    几十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流通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尤其在物流、证券期货等行业中,毕业生享有较高社会声誉。

    二、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类

招生

计划

学制

学费

1

经济学(第二学士学位)

经济学类

30

二年

4200元/学年

2

物流工程(第二学士学位)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30

二年

4600元/学年

3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第二学士学位)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30

二年

4200元/学年

4

会计学(第二学士学位)

工商管理类

30

二年

4200元/学年

5

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法学类

50

二年

4200元/学年

6

商务英语(第二学士学位)

外国语言文学类

30

二年

5000元/学年

    说明:

  1. 每生每学年学费收费标准按相应专业本科生收费标准执行。

  2. 学校住宿实行申请制。

  三、报名条件

  1.报名考生为北京物资学院2025年应届四年制本科毕业生。

  2.报名考生须在本科阶段在校表现良好,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前能够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报名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相关录取要求。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5日-6月5日。

  2.报名方式

  请有意愿报考北京物资学院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登陆校园网“数字校园(OA)-办事大厅-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报名表并打印签字。

  报名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3.报名申请材料提交

  各位考生报名时同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签名的北京物资学院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扫描件(JPG格式或者PDF)。

 (2)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JPG格式或者PDF)。

 (3)本科成绩单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或者PDF)。

 (4)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其中1-3项材料必须齐全,用于招生录取、复核和存档,申请者无论是否被录取,申请材料均不予以退回。

  五、录取规则

  1.考生录取规则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主要采取“综合能力面试”方式进行录取,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对报名考生进行申请材料评审及综合能力面试,对符合资格的考生按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以及参考本科学习成绩择优录取。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填报最多三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各专业原则上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录取,如计划有剩余,按照考生后续志愿进行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以及调剂补录。综合能力面试的具体时间、要求及规范由所报专业学院确定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2.2025年7月底前,拟录取名单分批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开公示。

  3.2025年8月份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报到及其他

   1.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5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未能在应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回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手续。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国家和我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5. 报名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6.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为准。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北京物资学院

    邮编:101149

    联系电话:010-89534409,89534469

    邮箱:zhaosheng@bwu.edu.cn

    网址:zs.bwu.edu.cn

 

 

 

北京物资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5年5月